、什么叫勤工助学活动?
答: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条件有哪些?
答: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在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研究生;
2、遵纪守法,思想表现好,上一学年没有受过任何校规校纪处分或一次院级以上通报批评;
3、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补考或重修科目不超过两门;
4、个人生活节俭,无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或上网成瘾现象。
5、勤工助学采用组织安排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聘学生须提前填写好《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6、对家庭遭受意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由所在学院推荐,并附上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勤工助学岗位安排。
三、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有哪些?
答: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其中固定岗位包括校设的利用学期内课余时间进行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学生参与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是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部门开展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活动,承担后勤服务、校园秩序维护、公益劳动等方面力所能及的工作。
四、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如何管理?
答: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统一管理,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勤工助学办公室负责推荐适合用人单位工作要求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五、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要求如何?
答:2、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六、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酬金如何发放?
答: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150-250元的标准付酬;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标准为8元人民币。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七、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答: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用工单位、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非法传销;
2、以个人、班级及各种学生社团等名义在校园内(包括宿舍区内)从事经商、贩卖、推销及开设对外维修业务;
3、销售伪劣产品或学校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如棉被等;
4、销售淫秽、色情、暴力的书报、音像资料、电子读物或其他法律禁止的物品;
5、到KTV厅、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兼职;
6、法律和学校禁止的其他活动。
对不服从管理,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考核不合格的勤工助学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经核实后,可视情节,给予其减发劳动报酬、终止勤工助学活动、取消接受其他资助资格等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八、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答:一直以来,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得到各方的大力支持,每年安排校内固定岗位1200多个 , 并且安排有临时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