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国语学院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职责
各奖学金、助学金评审
1、负责宣传国家资助管理政策。
2、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及其他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3、每年10月确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额度,审核结果并上报。
4、负责评审校外单位资助的助学、奖学金。
5、负责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校外单位的助学、奖学金发放工作。
6、进一步面向社会积极拓展专项助学、奖学金来源。
勤工助学
1、负责全院学生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制定勤工助学有关规章制度、考评办法,监督、评估校内学生勤工助学质量。
2、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使用和筹集。
3、对勤工助学学生建档,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程序。
4.合理安置困难生上岗,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5、配合提供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做好招聘、培训、考评工作,积极维护我院学生利益。
6、加强面向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困难学生的素质,提升资助效果。
7、拓展渠道,进一步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对在校贫困、特困学生进行摸底和建档工作,健全贫困、特困学生证明资料。
2、负责特困生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3、安排贫困学生寒暑假勤工助学工作。
4、特困生的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5、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运行。
6、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及各二级学院交费情况统计、汇报。
7、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与感恩教育。
8.在贷款学生中建立诚信档案,建立全校大学生诚信档案。
9、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分析、调查,建立科学的诚信监督体系,监督贷款学生的不良现象及校内不良风气。
10、整理本中心各类资料,搭建、维护资助中心网页。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